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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真金白银支持节能降碳,重点领域投资比例明确!

发布时间:2025-10-23 16:34:34

图片1> 一份重磅文件正式落地,节能降碳项目将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真金白银的支持。

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了具体的资金支持政策。

该《办法》明确了支持范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即日起生效。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将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一、 政策背景与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紧紧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目标。

统筹安排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坚持“一钱多用”**,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

《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结合“十五五”规划环资领域重要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聚焦有利于实现“双碳”目标、节能降碳潜力大的领域,确定当年具体支持项目范围和要求。


二、支持范围全覆盖

《办法》明确了六大支持方向,覆盖了从工业生产到基础设施,从技术示范到能力建设的广泛领域。

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包括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以及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被明确列入支持范围。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教育与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晓华认为,“支持算力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十分必要且具有前瞻性。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中心能耗持续增长,其能效提升至关重要。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包括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食品、烟草、纺织、造纸、印染等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以及支持城乡居民采用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涵盖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和改造,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

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包括支持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实现近零碳目标的供能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艺降碳改造等项目,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项目,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

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碳排放计量、统计、核算、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包括碳排放数据管理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碳排放计量体系等。

节能降碳政策可视化

三、支持标准明确

《办法》明确了各类项目的支持比例,为项目申报提供了预期。

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对于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东、中、西、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体现了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倾斜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四、项目申报条件

《办法》规定,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用于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单位是本专项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动态储备机制,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申请投资资金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程序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项目前期手续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五、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多项材料,包括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复印件,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须提供节能诊断报告,详细说明项目能耗量、主要产品和设备能效水平、节能降碳潜力、改造措施建议和改造后节能降碳量等。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中央单位应当组织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开展现场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审核重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规定的投向,主要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建设内容是否经济技术可行,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等。


六、“软建设”引领长效发展

《办法》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有关中央单位制定完善“软建设”相关规划、政策标准等。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立足于推进“软建设

”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

陈晓华表示,“《办法》强调‘软建设’落地见效,体现了从单纯注重项目硬件投入向长效机制构建的深刻转变。”通过优化制度供给、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强化绩效监控等机制性安排,确保资金投入能够切实转化为持续的减排效益。


这份《办法》不再是简单的投资计划,而是通过“软硬结合”,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各类投资主体应密切关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相关中央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