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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重磅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13 10:00:55

2030年碳达峰、2035年全面绿色转型,央企供应链迎来深刻变革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 《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 ,要求中央企业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供应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以建设绿色低碳供应链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这是国资央企领域首个系统性绿色供应链建设纲领,标志着中央企业供应链正式迈入“绿色低碳”新阶段。

两阶段目标清晰划定了时间表

- 到2030年:中央企业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转型的作用明显增强,全链条能源资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下降,形成一批绿色低碳供应链领军企业,如期实现碳达峰。

- 到2035年:中央企业供应链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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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

《指引》要求中央企业将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融入企业发展战略,集团总部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上下贯通、职责清晰的组织体系,并对不同岗位人员开展差异化培训,持续提升绿色低碳管理能力。

核心机制:构建覆盖 规划、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回收与再利用 等供应链全环节的 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实现对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全过程的跟踪、评估与优化。



二、全链条深度转型:从设计到循环利用

1. 绿色低碳设计 —— 源头降碳

参照生态设计、全生命周期评价(LCA)、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将绿色低碳属性融入产品和服务质量特性。优先选用绿色低碳材料和减量化设计,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注重产品标准化、模块化、易拆解、易回收等设计,提升产品耐用性、可维护性与可再制造性。鼓励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单位协同推进产品和服务绿色低碳创新设计。

2. 绿色低碳采购 —— 择优而采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原材料、产品和服务采购全过程,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等符合绿色低碳理念的产品,提高再生材料和再制造产品采购占比。完善采购管理制度,逐步制定绿色低碳产品服务评价指标和采购清单。

 3. 供应商绿色低碳管理 —— 分类分级,激励约束并重

建立健全供应商绿色低碳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开筛选和认定标准,对供应商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碳减排等方面表现进行管理评价,鼓励建立绿色供应商数据库。  

- 激励:对绿色表现优异的供应商给予优先合作、价格优惠、增加份额、缩短付款期限等。  

- 约束:对存在严重不足或长期未改进的,逐步降低份额、暂停采购直至终止合作。  

同时,为供应商提供绿色诊断、升级改造、绿色融资、交流培训等支持,提升其绿色转型能力。

4. 采购协同与全链条传递

加强中央企业间供应商绿色低碳管理信息的公开、共享和规范应用。对采购量大、相似度高的产品,探索实施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避免重复评审与资源浪费。鼓励采信绿色产品认证、碳足迹核查、绿电消费认证、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评定结果,推动第三方评价结果与采购工作有效衔接。  

将绿色低碳采购要求延伸传递至全链条,鼓励供应商对其上游企业开展绿色低碳管理,逐级传导绿色低碳责任和价值。

5. 全面推行绿色生产

加强生产过程绿色低碳管理,建立健全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控制与评价机制。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优先选择高效节能设备与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有序推进老旧设备更新替代和升级改造,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努力降低能源、资源使用强度。

6. 建设绿色低碳物流体系

加快绿色包装规模化应用,优先采用可降解材料与循环周转箱。发展绿色低碳仓储,优化仓储网络布局,因地制宜应用智能照明、屋顶分布式光伏等技术。推动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积极采用公铁水多式联运,降低物流运输碳排放。建立企业内部逆向物流机制,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完善废旧品回收与拆解体系。

7. 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优先推动梯次利用和拆解再制造,加强废钢、有色金属、稀土、电子产品、新能源设备、电池、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产品。推动区域化多层次回收网络和智能分拣中心建设,实现资源回收全过程追溯与高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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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夯实支撑基础:标准·技术·数字化·碳足迹

标准化建设

立足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回收等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绿色低碳标准体系。重点针对标准缺失领域制定企业标准,鼓励协同上下游企业共同采信,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一致性和互通性。


关键技术研发

加大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资源集约循环利用、污染防治、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数智化赋能等共性技术研发投入。协同攻关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


数字化与信息平台

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提升供应链绿色低碳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联合共建绿色低碳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碳排放、能源和资源利用等数据互认共享。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探索打造可信数据空间,保障数据安全,推动绿色低碳数据的可信采信与高效应用。


金融支持

创新开发并推广与供应链场景适配的绿色低碳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综合运用信贷、债券、保险、基金等工具。依托数字化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交易信息、碳排放数据和绿色绩效等增信信息,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碳足迹管理(重点强化)

聚焦重点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基于碳排放强度、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等因素,科学确定碳足迹管理优先顺序和覆盖范围。明确核算依据,合理使用现场数据、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系统开展碳足迹核算。推动上下游企业统一数据格式和数据集,促进数据高效传递与共享。有序探索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并将认证结果用于供应商评价、采购决策、信息披露等。


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对标采纳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国际认证,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国际认可度。加强与国际机构和产业伙伴的绿色低碳技术、经贸交流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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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组织保障:人才·资金·激励·宣传


- 人才培养:建立专业人才选聘、培养、使用和储备机制,构建供应链绿色低碳专家智库,夯实人才基础。

- 资金投入:统筹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技术与标准研发、全链条绿色低碳改造、碳足迹管理以及数智化平台建设与应用等。

- 激励约束:定期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绩效评价,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 宣传推广:总结提炼先进模式和典型经验,通过对标学习、行业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互学互鉴,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及相关方共同提升。



专家解读:央企链主引领,全链共赴绿色

业内专家表示,该《指引》是继《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后,国资央企领域最具操作性的绿色供应链行动纲领。不仅明确了2030、2035两阶段目标,更从机制设计、绩效评价、数据互通、金融赋能等维度给出系统性解法。中央企业作为产业链“链主”,将通过绿色采购、供应商管理、协同创新等方式,强力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降碳,加速全社会绿色转型步伐。

绿色转型,央企先行。共建低碳供应链,共赢零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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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